对古建筑也要进行“实名制”保护

2023-06-05来源:揭阳房探网正文:对古建筑也要进行“实名制”保护

    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贵重遗产,是厚实历史文化底蕴与文化传承。大火焚烧过后的废墟,拆卸、盗过后的累累伤痕,不仅是古建的痛苦,更是中华民族的文明之殇。然而珍贵文物摇摇欲坠,迟迟不得修葺,原因在于何处?

  近年来,山西境内的古建筑损毁严重,而且大量村落内的古建及构件被盗窃或交易。古建筑保护志愿者探访了山西400多处古建,发现80%的古建存在遗失构件现象,其中不乏村中整座戏台、庙宇被卖掉。殊不知,古建筑无论是损坏还是被倒卖,均是文化乡愁的没落。

  古建筑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,它集历史、文物、艺术、文化、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身,集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髄。古建筑多数是木结构,每一座需要保有下来的楼阁,哪怕是拆散的构件,都具有厚重的文化支撑和沿袭。因此,山西大量村落内的古建筑及构件,即便不是都可以算是是贵重的文物,但至少也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,值得对其进行有效维护,而无法任其损毁或被盗卖。

  事实上,不仅是在山西,在不少地方,文化古建均未能得到较好维护;特别是在一些重经济、重文化的地方,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。比如,一些保存完好无损的古建筑,在多地让位于房地产开发,合体别墅、餐馆、甚至洗脚城;再者,一些损毁的古建筑,则任其自生自灭;特别是,为了所谓的城市建设和开发,不择手段对古建筑和文化遗址展开毁灭性的拆除,无疑是对文物精神的亵渎,甚至是对历史文化的背叛。

  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,人文精神的缺失,对杰出传统文化的推崇不够,导致人们对整个中国历史文化的感悟减弱;精神的物质化和文化的沙漠化,不但影响历史文化的传播和接受,也反过来影响了历史文化本身。由此表现出来的泛物质化的思潮,以及功利化的颓废心态,严重削弱了人们对文化价值的向往和执着。如此语境下,文化古建自然失去了安身立命之地。

  然而,古建筑损坏或被盗卖,折射出了有关部门对文物的监管和维护严重缺位。更为可怕的是,一些地方政府、文物部门和文物专家,心浮气躁,近功近利,热炒文物并非是对其展开有效地保护,去挖出其支撑的历史文化价值,而是各取所需,在文物身上追求利益最大化。可见,山西古建筑损毁或被盗卖,不应引发当地政府及文物部门反省。首先,不应给古建筑办理一张“身份证”,并明确其所有权归属于,采行“谁所有、谁负责管理”的管理方式,展开实名制保护;一旦有古建筑损坏或被盗卖,除了追责文物部门之外,也要追究责任权属者的管理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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